送檢流程

送件流程
檢體採集說明
檢體採集〈適用PCR、內分泌、過敏原及血型等檢測〉

➢ PCR/其它

  1. 全血檢體請置於EDTA抗凝管後混合均勻,至少0.5mL(請勿添加heparin)。
  2. 胸水、腹水及尿液等檢體請置於微量離心管中(1-2mL)。眼鼻分泌物及糞便檢體請以乾淨棉棒刮取或採樣置於微量離心管中。
  3. 鳥類血液檢體請剪其指甲流血後,以乾淨棉花棒或棉紙吸附血液(約1/3棉花棒);羽毛檢體請拔取至少5根含毛囊之羽毛(勿使用自然脫落之羽毛)
  4. 檢體請以膠帶封妥防止渗漏,並請冷藏運送(鳥類檢體除外)。

 

➢ 内分泌/生化/過敏原

  1. 血清檢體請勿添加抗凝劑,採血後將全血置於微量離心管中靜置30分鐘,採集上層血清或以3000rpm離心10分鐘,採集上層血清。
  2. 葉酸及維生素B12單一品項需至少0.5mL血清(胃腸道疾病套組需1mL),並以避光離心管送檢;過敏原及內分泌單一品項需至少0.4mL血清(全套過敏原需0.8mL);D-dimer需以檸檬酸納(藍頭管)抗凝血漿並冷凍寄送。
檢體採集〈適用細菌培養及藥物敏感性等檢測〉

膿/傷口檢體採集

    1. 表皮傷口取法:需將傷口表面洗淨打開,取病灶深處邊緣,多按幾次使膿液進入棉花拭子。若只取表面膿液,可能培養不出細菌,因膿液中大多為死菌,且表皮有許多正常菌可能會污染檢體。取出拭子後放入運送管內,使拭子保持潤濕,以免細菌在乾燥環境下死亡。
    2. 膿瘍(Abscess)與癤(Boil)中的膿,可由排液法(Drainage)取得。先用75%酒精擦拭患部,乾燥之後,再用無菌刀片將其切開,然後以無菌拭子或無菌注射器採取檢體。
    3. 若創傷範圍廣時,應盡可能將傷口之表面部位割除,只取深層部位之檢體,否則所取得的檢體,可能受到表層微生物污染。
    4. 若傷口檢體要做厭氧菌培養,則需用厭氧檢體收集管(黑頭運送管)內之棉花拭子收集或針管抽取,盡量少讓檢體暴露於空氣中。取得檢體後,棉花拭子應立即置於黑頭運送管中。建議以針筒直接抽取,避免檢體在運送過程中,暴露在有氧環境中,而使厭氧菌死亡降低分離機率。

鼻腔/咽喉檢體採集

    1. 若從鼻腔採檢體作培養,可用一支無菌棉花拭子〈其尖端之棉花必須緊密〉直接插入鼻腔,應避免用大而酥鬆的棉花拭子,因其可能脫落,甚至陷於鼻腔中。
    2. 若從咽喉採取檢體作培養,須在光線充足下,以拭子採集,至少採集兩根拭子,分二次收集。可使用喉頭鏡輔助將拭子深入喉部,因口中雜菌多,不可碰到口腔內各部份。病原體常黏附於黏膜,將拭子在紅腫、化膿處稍用力多按及旋轉幾下,收集完後,應置於運送管中,以防檢體乾燥。

糞便/直腸檢體採集

    1. 糞便檢體取適量較有意義部份如膿、血、黏液處,置入。
    2. 微生物檢查的糞便,最好從無菌容器內以勺子挖取碗豆大小之糞便放入採檢瓶內,然後將蓋子封妥,迅速送至檢驗實驗室。
    3. 醫師若懷疑腹瀉病原菌Campylobacter sp., Clostridium difficile, Yersinia sp.或Vibrio sp.的病例,送檢前請與檢驗實驗室聯絡,並於檢驗單上特別注明,以便提高此菌的分離率。

尿液檢體採集

    1. 因尿道口周圍、肛門及陰道口有許多正常菌會污染尿道,故取時需格外小心,以無菌導管或恥骨抽取膀胱尿液請在送檢單上注明。
    2. 直接排尿:收集尿液過程中,請勿將手伸入容器內,且尿液勿滿出容器外,以免污染。最理想的分析用尿液為早晨第一次尿。
    3. 導尿:先消毒尿道口以無菌技術插入導管至膀胱引流的尿液,放入無菌離心管中,至少3 mL。
    4. 膀胱穿刺:膀胱充滿尿液,先消毒表層皮膚,藉由Cystoscopy以無菌針管插入或由Suprapubic〈恥骨上方〉,直接自膀胱或腎臟吸取尿液,放入無菌離心管中,至少3 mL或直接封妥針管。
    5. 檢體收集後,若不能馬上送檢,應將檢體置於冰箱(4~8℃)內保存。

其他體液檢體

    1. 包括胸膜液(Plerual)、腹膜液(Peritoneal)、心包液(Pericardial)或關節液(滑液, Synovial fluid),通常由醫師以採檢器具(注射針)無菌穿刺取得的檢體直接以針管封妥即可。
    2. 因為體液均需作厭氧培養,其收集與攜送,要避免接觸空氣。
    3. 避免使用拭子採集體液檢體。

組織檢體

    1. 避免採集到壞死區域的組織,需採集3-4 mm的活體切片。
    2. 將組織放入內含無菌生理食鹽水之離心管,勿放在紗布或濾紙片上。
檢體採集〈適用病理切片之檢測〉

➢病理切片

  1. 檢體請以10%福馬林保存,固定液的量建議為檢體體積的10倍且需完全覆蓋檢體。若檢體任一處大於8公分厚,請將其切開,以達完整固定效果。
  2. 檢體請以常溫寄送。
檢體採集〈適用細胞學判讀之檢測〉

檢體保存
  1. 樣本採集後應儘快送至實驗室,若不能及時送檢,已採集的樣本應保存於4°C冷藏。
  2. 檢體保存時效及溫度:EDTA全血(4℃)、糞便(常溫)、細菌培養採檢棒(常溫)不可超過5天;胸腹水(4℃)、尿液(4℃)、眼鼻分泌物(4℃)、血清(4℃)檢體不可超過72小時;犬淋巴瘤風險檢測應保持4℃並48小時內送達。
  3. 各式檢體保存必須封口,減少污染、蒸發、噴濺和溢出等影響結果。
檢體運輸
  1. 病原PCR檢驗、內分泌檢驗、遺傳性疾病檢驗、過敏原檢驗的樣本請一律以冷藏或包含冰塊/保冷劑的方式運送。
  2. 細菌培養/藥物敏感性測試、病理切片檢測樣本以室溫常溫保存運輸。
  3. 請醫師寄出樣本時於系統上鍵入運輸單號,方便利於實驗室追蹤運送進度。
異常處理

當收到獸醫師寄出的樣本後,我們會第一時間確認樣本是否正常〈無溶血、漏出、與檢驗要求不合…等異常狀況〉。

若樣本異常時則會告知異常狀況,此時會請醫師您重新寄送樣本或放棄此次檢驗。

建議醫師送檢前參閱本頁的檢體採集說明,依照上面的正確方式採樣與運送。

報告單解讀

在這裡,您可以輸入單號查詢先前曾經送過的樣本報告。